现在我国对于农村的土地管理愈加严格,其中宅基地是重点管理项目,一般认为现在农村是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来分配宅基地,有用多户房的就违法,其实这并不是绝对的,有一些情况的一户多宅是合法的,下面就为大家介绍这些情况。
1、通过合法买卖多出来的房屋 在“一户一宅”出台之前,农村宅基地的转让条件比较宽松,所以有不少农民通过合法转让获得了其他村民的宅基地。 这种情况下,只要是当年按照规定的转让流程来走的,而且经村集体公示后,其他村民没有异议的话,这样的房屋就是合法的,任何人都拆不了。如果是私自签订的转让合同,那可能就会被回收了。 2、通过与父母分户后新建的房屋 在农村,当子女成年后(此处更多的是指儿子),一般都会选择从父母的房子搬出来,另外建房子组建新家。这种情况的“一户多宅”只需要通过分户的方式,就可以将其合法化,而不会构成“一户多宅”。 3、虽然“一户多宅”,但宅基地总面积不超标 农村宅基地实行“一户一宅”不能简单地从字面意思上来理解,不是说“一宅”就是完全合法的,其判断标准是宅基地面积有无超标。 像有些地方可能很难找到一整块的平整宅基地,但现有的宅基地面积又比较小,不能满足居住。 这种情况,只要村民主动申请,并被相关部门准许了,而且两块宅基地的面积没有超过当地的限制面积,那也是合法的。 4、通过合法继承来的房屋 父母百年之后,子女可以继承房屋的所有权,这样一来宅基地也会随房子变动,因此农民可以合法的居住,直到房屋破损才会被回收。 5、户口迁入 准许户口回迁的政策后,因为相关部门的户籍政策冲突,以至于多申请了一处宅基地,此时也是合法存在的,不会被回收。 以上就是合法的一户多宅情况,不过村民拥有的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,宅基地上的房屋归村民所有,不过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,一旦房屋废弃,村集体是有权收回宅基地重新分配的。 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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